定义不同:1、第三卫生间是在厕所中专门设置的、为行为障碍者或协助行动不能自理的亲人(尤其是异性)使用的卫生间。能解决一部分特殊对象(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共同外出,其中一人的行动无法自理)上厕不便的问题,主要是指女儿协助老父亲,儿子协助老母亲,母亲协助小男孩,父亲协助小女孩等。
2、无障碍卫生间基本是在机场、养老院和车站等公共场所会见到,有专门的卫生区域设立,是一种不分性别的卫生场所,里面配备无障碍的设施。
第三卫生间的基本配备:
1、门、便器、安全抓手、洗手池、挂衣钩、呼叫按钮等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无障碍设计规范》GB50763的规定。
2、位置宜靠近公共厕所入口,应方便行动不便者进入,轮椅回转直径不应小于1.60米。
3、内部设施应包括成人坐便位、儿童坐便位、儿童小便位、成人洗手盆、儿童洗手盆、有婴儿台功能的多功能台、儿童安全座椅、安全抓杆、挂衣钩和呼叫器。
4、使用面积宜不小于6.5平方米。
5、地面应防滑、不积水。
6、多功能台和儿童安全座椅宜可折叠,儿童安全座椅离地高度宜为300毫米。